早上看了报纸,首相终于行动了,可是,看仔细点,发现,原来所谓的改革,最终还是逃不过首相掌控反贪委员会和司法机构的现实。三权独立?只是一个梦想,阿杜拉的改革意愿,令人失望。
基本上,我觉得阿杜拉的改革议程是在敷衍人民。
第一:反贪委员会没有独立监控权。反贪委员会要提控一个人贪污滥权,还是需要总检察局的批准。这是独立监控权吗?
第二:反贪委员会的高层人物仍然由首相推荐,元首委任。
第三:反贪委员会向国会负责的意思是什么?向国会公开反贪调查报告?还是向国会交待提不提控某某涉嫌贪污的官员,而不是交待调查报告?
第四:监督反贪委员会的三个“委员会“成员由首相推荐,不是国会,所以,所谓的向国会负责,只不过是说反贪委员会向国会报告“业务“吗?被首相遴选的人,会不会对手项特别感激而在反贪的行动上偏私?这些委员会向谁报告?
第五:最高法官还是由首相推荐,不是国会。这就是一个漏洞,放在像老马这样有私心的首相手中,司法危机还是有可能会重演。
反贪委员会和司法机构的独立性,在阿杜拉的所谓改革下,没有什么两样,结果是所有权力都归首相。所有的司法改革下产生的“委员会”都是由首相推荐遴选,还有什么独立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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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weeks ag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