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January 22, 2012

順服與盲從

聖經中罗马书13:1「在上有权柄的,人人当顺服他,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。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。」

這裡所說的順服,不是指盲目的順服。

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上,難免需要面對世上的一切,包括所居住的國家的政府。當世上掌權者乖離正義與公正,身為基督徒的我們,就必須以順服上帝為先。因為,我们对地上政权的服从并不是没有限度的,只有神配得我们无限度的顺服。

要知道,本节经文里所使用的『顺服』,在希腊原文和另一个词『顺从』意义稍有不同;『顺服』是重在指态度上的『服』,『顺从』是重在指行为上的『顺』。基督徒对地上的政权,是持着『顺服』的态度,但当政权的命令违背神的旨意时(特别是有关信仰上和道德上错误的命令),我们在行为上便不能盲目地『顺从』。 所以,当政府的命令,与神的命令相牴触时,我们不能听从那个命令。

使徒行傳 5:29 「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、順從神、不順從人、是應當的。」

當我們的政府貪污,腐敗,濫權,不公,不義時,作為基督徒的,有責任結合我們微薄的力量改變政府。 我們感謝上帝,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民主國家裡。在面對一個腐敗的政府的時候,我們可以用手中的一票改變政府。

而監督政府,是身為基督徒/天主教徒與生俱來對上帝的最基本的責任之一。